發表文章

目前顯示的是 11月, 2012的文章

Married with children

我撥電話給S,她沒接。 和我一樣,S的手機不常放在身邊,至少不是那種一響起來就聽得見的地方。 之前,友人W君常對我說:「真不曉得你手機辦來做什麼用,每次有事打給你都無人接聽,然後轉接語音信箱」。對此,我也只能苦笑地回應:「不好意思,那天忘記帶出門」。 可能是因為自己也常漏接電話吧,我對S沒接手機這件事並不在意。我還是照常過自己的生活,比如一個人看午夜場電影,或是隻身旅行。 我挺喜歡一個人就可以掌握生活所有大小事的感覺,無論工作或休閒。很快速地規劃,然後就去作,也不常詢問朋友的意見,身邊的人往往都是在看了我發表的照片才發現我之前消失的原因。有時對我來說,這種自主性的衝動是毒藥,當嘗試過越多東西,越發現生活還有無限多種可能性等待我去挖掘。我像饑渴的人一般在靈魂的井裡掘水,不知那天可以掘穿。 S和我是同類人種。 她也是習慣一個人過生活的人。她可以走很長一段路,只為了一個不知道是否存在的美景;有時也會獨自搭車到很遠的地方旅行,為了逃離平日生活中都會遇見的那些人或事。 她在前年秋天前往英國,從做出決定到參加檢定然後申請,不過短短兩個月時間。 自從S去英國後,算一算也過了一年十個月吧,這段時間我還是一個人過著簡單生活。 有時,我想像她在英國泰晤士河畔走著,耳邊響起輪船經過時鳴響的汽笛聲,然後她轉過頭來對我說:「好吵」。 旅行時我們互相寄明信片給對方問候,累積到現在都快要一百張。有時候會互通電話,但機會不多,畢竟我在與朋友聚餐泡酒吧時她正在上課,而她上完最後一堂課準備吃晚餐時我正在床上睡得深沉。 「為什麼選擇去英國?」,有天我在越洋電話上問她。 「因為我們的偶像在那邊。」,她說。 「就只因為這個理由?」我很驚訝。 「拜託,是Oasis耶。」,她笑了笑。 我說,妳還記得上次Oasis來台北時,我因為正在服兵役無法前往,最後妳也忍痛放棄的那件事嗎?妳說當然。 「一定要一起聽才有意義阿,不然獨自一個人在搖滾區會很落寞」。 雖然妳如此說,但我知道,其實妳是不希望在一群陌生人包圍下,獨自聽Don’t Look Back in Anger然後落淚吧。 我知道妳會哭的,因為我也會。 S離國以前,正逢夏末初秋季節,台灣巒樹的花已轉紅,敦化南路上開始出現落葉。 當晚她背著吉他,對我唱我們第一次相遇時餐廳裡正在放的歌。雖然時光流轉,擔任Oasis靈魂的兩兄弟最終還是分道揚飆,我想我不會忘記那天她唱而...